公告发布Announcement
扬州三月薄膜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功能性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扬州三月薄膜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功能性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三月薄膜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功能性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5年12月19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功能性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三月薄膜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仪征市天恒路668号;
建设内容:年产5000吨功能性塑料薄膜。
环保审批情况:2024年委托编制《扬州三月薄膜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功能性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5月30日取得了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24】03-46号)。2024年6月动工建设;2025年10月项目中年产1700吨功能性塑料薄膜产能建成运行。企业已办理了排污登记手续(编号:91321081MA1NFPTN2K001Y)。
投资情况:现阶段工程实际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规模为年产1700吨功能性塑料薄膜,及该产品方案下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报告表文本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批复,建设项目变动工程内容如下:
(1)平面布置的变动:
①危废库位置由厂区西南角移至厂区东南角;
②废气处理装置由生产车间西南角移动至东南角。
上述厂区平面布置的变动未导致防护距离范围的变化,且未新增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2)环评中申报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实际建设中未受污染的蒸汽冷凝水由仪征市耀英非饮用热水供应站综合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变动工程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创太环保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5日对“年产5000吨功能性塑料薄膜生产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阶段性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糜先生
联系电话:13952749861
信箱:gongsi2025@126.com
扬州三月薄膜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手机:15094371700(王经理)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