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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5年11月25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屹丰大道80号;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目前已建成年产2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
环保审批情况:建设单位2025年1月委托编制完成《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2月13日取得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25】03-12号),2025年10月进行了排污登记变更,并取得了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1081579526182H002Y)。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约4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2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及该产品方案下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和批复意见,建设项目变动工程内容如下:
(1)厂区平面布局变动
①污水排口位置由南厂界中间位置调整到厂区东北角位置;
②一般固废库位于厂区西北角位置,面积由环评申报的50m2调整至约170m2。
技改项目完成后,现有项目的涂胶、喷胶、烘干废气与本次技改项目的喷胶、烘干废气统一收集后进入1套“滤棉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装置编号:TA001),设计风量为8000Nm3/h,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胶、烘干车间的空调系统排风,由于含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建设单位为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置效率,将空调系统的排风接入“滤棉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以提高无组织的非甲烷总烃的收集和处理效率,导致实测风量约为12000Nm³/h,较环评申报的风量有所增加。
上述变动不改变废气处理装置的工艺和排放方式,提高了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降低了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量。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未导致新增污染物种类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会加重不利环境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天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10月28日对“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建成部分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Timi-JCBG-C0836【2025】),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龙
联系电话:17354997879
信箱:wangjialong@NBHX.com
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1、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稿
手机:15094371700(王经理)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