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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51125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屹丰大道80号;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目前已建成年产2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

环保审批情况:建设单位20251月委托编制完成《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213日取得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2503-12号),202510月进行了排污登记变更,并取得了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1081579526182H002Y)。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约4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2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及该产品方案下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和批复意见,建设项目变动工程内容如下:

1)厂区平面布局变动

水排口位置由南厂界中间位置调整到厂区东北角位置;

一般固废库位于厂区西北角位置,面积由环评申报的50m2调整至约170m2

2)涂胶、喷胶、烘干废气处理系统风量变动

技改项目完成后,现有项目的涂胶、喷胶、烘干废气与本次技改项目的喷胶、烘干废气统一收集后进入1滤棉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气处理装置(装置编号:TA001),设计风量为8000Nm3/h,处理后尾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胶、烘干车间的空调系统排风,由于含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建设单位为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置效率,将空调系统的排风接入滤棉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气处理装置,以提高无组织的非甲烷总烃的收集和处理效率,导致实测风量约为12000Nm³/h,较环评申报的风量有所增加。

上述变动不改变废气处理装置的工艺和排放方式,提高了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降低了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量。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未导致新增污染物种类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会加重不利环境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天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1027~1028日对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轿车车门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建成部分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Timi-JCBG-C08362025】),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龙

联系电话:17354997879

信箱:wangjialong@NBHX.com

 

 

 

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扬州)有限公司

2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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