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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硕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硕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5年12月9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粉末冶金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硕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迎宾西路5号;
建设内容:年产200吨粉末冶金制品。
环保审批情况:2024年委托编制《扬州硕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2月11日取得了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24】03-127号)。2024年12月动工建设;2025年10月建成,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吨粉末冶金制品的生产能力。企业已办理了排污登记手续(编号:91321003MA26KH1LXQ001W)。
投资情况:本项目建设实际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规模为200吨粉末冶金制品,及该产品方案下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报告表文本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批复,建设项目变动工程内容如下:
(1)粉末成型机由8台调整为11台,以满足不同细分产品规格差异化的需要,总的生产加工能力和产能不变;新增2台台式钻攻两用机;
(2)厂区内计划建设1座容积为15m³的液氮储罐以满足生产用氮气的需求,实际建设过程中,氮气租用南侧一墙之隔的扬州新兰珊生物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氮气储罐,管道接入本项目厂区,其氮气供应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的生产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变动工程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创太环保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15日对“年产200吨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65288289
信箱:541237343@qq.com
扬州硕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手机:15094371700(王经理)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西侧
